河南洛阳洛阳市城市垃圾管理中心洛阳市张落坪、盘龙冢垃圾场集液调节池加盖除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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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虹******受洛阳市城市垃圾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洛阳市张落坪、盘龙冢垃圾场集液调节池加盖除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张落坪、盘龙冢垃圾场集液调节池加盖除臭项目 洛采竞磋-****-*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工程为洛阳市属盘龙冢、张落坪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收集池加盖工程,具体情况详见设计图纸。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评标一室(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楼)
六、磋商小组名单:李世煌、曹学斌、杜中群、雷体艳、侯飞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灵官洞**号
成交金额:*******.**元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壹万贰仟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城市垃圾管理中心
地 址: 洛阳市建设大厦东座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东虹******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室
联系人:王娟
电 话:****-********
邮 箱:******
十五、附:洛阳市张落坪、盘龙冢垃圾场集液调节池加盖除臭项目
洛阳市东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