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体系建设系统采购项目(三次)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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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通知
各位投标人:
依据宣汉县国土资源局质疑回复相关内容,我中心对《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体系建设系统采购项目(三次)》(宣政采【****】**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此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涉及内容以此为准。
因设备功能演示受环境影响,不具备演示条件。现取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第一条“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自备演示设备存放到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样品室,评审时需对以下各项内容逐条进行功能演示,任意一项或多项演示不合格均作无效投标处理”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 (北京时间)。
由此给各位投标供应商带来的不便,请包涵和谅解!
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 *月 **日附件:****-**号更正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