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省共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评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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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福******机制砂加工生产项目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建设单位:福******建设地点:惠安县净峰镇松村船厂大道*号(惠安县净峰镇丰尾村苔圃村)建设性质:新建总 投 资:*亿元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①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外排污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SS及氨氮等。外排污水应自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一级标准(COD≤***mg/L、BOD*≤**mg/L、SS≤**mg/L、NH*-N≤**mg/L)后排入湄洲湾。②废气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确保运营期粉尘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颗粒物相关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环境空气质量达功能区标准。③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运营期车间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④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项目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体废物的收集,使固体废物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自本公示之日起*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四、具体联系方式单位:福******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qq.com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