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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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ZZ****-QA****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旱塘仔***号联系方式:吴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三道**号国华大厦裙楼*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服务*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满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执业)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声明函); *、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gov.cn)和深圳市政府采购网(***.******.***.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三道**号国华大厦裙楼*楼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三道**号国华大厦裙楼*楼中正公司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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