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江津经营部李市加油站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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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号附*号 邮政编码:****** 一、拟作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李市加油站改扩建项目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骑龙村中************江津经营部******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江津李市加油站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骑龙*社,场地中下部为原有加油站,扩建加油站位于场地中上部,加油罩棚设*个加油岛,每个加油岛设一台双枪加油机;加油站进口左侧为加油区;加油区后方油罐区,罐池附近依照《中油加油站设计图集》及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砂池及消防器材箱;加油区两侧设置有综合站房;加油区两侧设有进出口,站内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汽油罐*×**m*,**#汽油罐*×** m*,*#柴油罐*×**m*,油罐总容积为**m*。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隔油沉砂池产生的废油由人工清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处置;生化池清掏污泥委托专业单位清掏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因此,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已落实。/ 李市加油站验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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