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深圳市东部海堤重建工程管养项目(2019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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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受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东部海堤重建工程管养项目(****年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东部海堤重建工程管养项目(****年度)项目编号:DPC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号 联系方式:胡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深圳市******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三号建艺大厦**楼东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东部海堤重建工程管养(****年度)(包含一期和二期管养)由深圳市水务局负责实施,自****年*月*日开始,管养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自****年*月*日起开始社会化管养以来,海堤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近年来旅游业发展,对新区海堤形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对海底管养工作的考验,为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同时更好的维护新区滨海旅游城市形象,打造高品质的滨海旅游风情带,进一步发展新区的旅游业,因此****年度继续对新区东部海堤重建工程(一期和二期)进行管养维护。项目自****年由我局实施采购后,项目最多可续签*次,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年需重新招标,鉴于项目部分内容发生变化,我局委托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对****年度东部海堤重建工程(一期和二期)的管养范围和经费重新进行测算。与****年相比,管养的海堤长度维持不变,原海域保洁和沙滩保洁取消。同时取消四害查杀及白蚁防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声明。)(*)投标人须符合下述两项条件之一:①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资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函)。(*)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http://***.******.***.gov.cn),并在网上投标响应(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号建艺大厦**楼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网上响应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年*月*日**:**时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元,逾期及未在网上响应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号建艺大厦**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