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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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项目编号:****-****CITC*W***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笛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号中环广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笛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号通用技术大厦****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按照上报市政府《北京市****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制定的目标任务内容,在北京市****年“两品一械”市抽实施工作方案中,对本年度市抽工作的总体安排、任务分配、抽样检验要求、各项工作完成时限、检验报告送达以及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了明确,并根据相关业务处室需求,按照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针对“*+*”国家药品采购试点品种、基本药物、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部署开展专项抽检。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是北京市依法设置的医疗器械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依法承担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检验(监督抽验、委托检验、注册检验)工作等。依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号)关于“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中规定,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将项目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故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五十七条“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方可对医疗器械实施检验。”目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为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故可承担该项目检验工作。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二街*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论证意见* 本项目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项目,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服务类项目,并且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号)关于“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中规定,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将项目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属于这一范畴。本人同意该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采购,推荐业内技术力量较好的“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作为服务方。 专业人员姓名 吕新兵 职称 副主任医师 工作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论证意见*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号)的规定,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五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为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可承担本项目检验。故同意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并推荐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为唯一供应商。 专业人员姓名 牟文斌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北京协和医院 论证意见* 一、根据(京财综〔****〕****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为国务院认证的监督管理部门可承担该项目检验工作。 三、同意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推荐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专业人员姓名 王玉良 职称 医疗检验师 工作单位 北京急救中心 本公示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