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废钢铁加工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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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莱芜******废钢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废钢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莱芜****** 建设地点:钢城区经济开发区里辛街道办事处南赵家峪 公示内容: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耿红军 ****-******* 废钢加工 验收意见***.******.***.pdf废钢加工验收报告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