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19年黄山市集中配送农药品种采购项目(首批)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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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项目编号: HZCG****Y*** )以 邀请招标 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项目名称采购数量项目单位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评标专家名单 ****年黄山市集中配送农药品种采购项目(首批) ***个品种,***个品规名称:安徽****** 地址:黄山市北海路**号 联系方式:****-*******名称: 安徽安天******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清和丽庭soho楼***室项目负责人:吴凡联系方式:****-*******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元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名称:阿维·吡虫啉规格:***ml单价:**元 名称:烯啶虫胺·吡蚜酮型号:*kg单价:*.*元 名称:螺螨酯规格:***ml单价:*.*元 名称:氯虫苯甲酰胺规格:*ml单价:*.*元 名称:乙基多杀菌素·甲氧虫酰肼规格:**ml单价:**元 名称:苦参碱(有机认证)规格:***ml单价:**.*元 胡林羽鲍周明叶华金忠诚程红华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项目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业绩无其他*、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 **** 年 * 月 * 日;*、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本中标公告期限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清和丽庭soho楼***室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 )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