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洪桥镇集镇停车场工程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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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镇集镇停车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洪桥镇集镇停车场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规模:
洪桥镇集镇停车场工程地段位于长兴县洪桥镇集镇。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本工程主要为沥青砼面修复、混凝土道路拓宽、金刚砂停车位、交通标志标线设施及雨水管道等工程施工,工程总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为《****年度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三、报名时请携带资料:
*、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 **-*:**)。
报名地点:长兴县雉城镇县前中街金江大厦***室(******长兴分公司)。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费(含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元整,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本,请自带优盘拷贝,内容一律以书面提供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指定地点(以招标文件中指定递交地点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宋 工 联 系 人:蔡工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