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竹产业创新园区职工服务中心音响设备采购项目的澄清更正文件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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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澄清(更正)人名称: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浙江******二、 采购项目名称:竹产业创新园区职工服务中心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ZCG****-***四、 澄清(更正)内容:*、供应商须知中“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更正为“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试运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更正为“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试运行”五、其它事项:此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望投标供应商遵照执行。六、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系人:小余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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