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赫章县“四个狠抓”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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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赫章新未来奠定坚实基础。狠抓从严治党常态化建设把加强基层党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加强和改进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和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党委(党工委)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X党组织网格化设置,构建社区党支部(党总支)领导、网格党支部支撑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和城乡社区与驻区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自治。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社区延伸。狠抓基层政府长期化监管基层政府是城乡社区治理的组织者和主导者,切实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推进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转变职能、规范权责、有效衔接、促进自治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社互动”水平。理清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厘清部门和乡(镇、街道)、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依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社区工作事项和协助政府开展的社区工作事项“两份清单”,取消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签订的行政责任书,清单之外的事项应通过费随事转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按照全域覆盖、标准统一、功能合理的要求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加大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狠抓基层群众民主化自治健全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规范民主选举,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益,积极探索在居住地参与选举的途径和机制。实行民主决策,建立社区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有序引导居民全程参与自治事务。推进民主管理,健全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引导居民依法依规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等方面的管理,提升居民自治水平。完善民主监督,建立述职评议、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健全党务、居务、财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对政府部门、乡(镇、街道)、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的民主评议活动。探索“楼宇自治”“小组自治”等新的自治形式,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推进社区居民依法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畅通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持续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所在地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力争****年底前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狠抓多方参与机制化治理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居民群众、推动社区发展的重要载体作用。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积极支持其发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办理时间,简化办理程序,优化服务。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鼓励和支持建立社区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妇女协会等群团组织,搭建广大群众多渠道参与社区治理的平台。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的能力。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城乡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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