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纳雍县“三要求”扎实开展城市建设领域工作作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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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转变城市建设领域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促进依法行政,纳雍县“三要求”扎实开展城市建设领域工作作风整治,切实解决城市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城市建设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实自查自纠和调研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组建工作组,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见人见事、真查实查,查深查细查透查实,确保自查问题不隐瞒、不漏报、不错报。调研组要把握好调研的各项要求,切实担责,探索拓展调研思路和办法,综合运用好各项调研措施,细化调研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广泛听取民意,精准发现问题。二是强化沟通协作,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和自查自纠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动协作,确保思想一致、步调一致,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措施力量互补,统筹运用好各种工作力量,全面推进作风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追责问效。首先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尽职尽责落实好自查自纠工作。对隐瞒问题不报、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对待作风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不力等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其次是各调研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寻找问题、发现问题。对调研工作走过场、走形式的将严肃问责,以严格的纪律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第三是在作风整治期间不如实报告问题、隐瞒个人违纪违法行为,以及作风整治过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依法履职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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