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新野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磋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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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新野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新野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将本项目的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二、采购编号:XYZCHLCS-****-***
三、服务周期: 二年
四、采购内容:新野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磋商小组成员:牛连果、倪良琼、史永迁
七、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新野县******
最终报价:**元/方
服务周期:二年
地 址:新野县汉华街道湍口社区
第二成交候选人:新******
最终报价:**元/方
服务周期:二年
地 址:新野县大桥路东段工业园区内
第三成交候选人:******
最终报价:**.*元/方
服务周期:二年
地 址:新野县解放路北段西侧
八、本次磋商结果公示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新野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地 址:新野县人民路与健康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河南******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 ****-*******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云顶灯饰城南门一排**米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