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然资源局印发《全县国土(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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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督促、办结国土(自然)领域内各类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国土(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近期,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全县国土(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有恶必除、有乱治乱”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深挖各类土地违法犯罪行为和“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得到进一步的增强。
《方案》成立了全县国土(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树宏任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局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股)室、分局,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主任由党军武兼任,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依据市局下发的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九个方面的整治重点:
(一)在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问题。
(二)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阻扰征地,寻衅滋事、煽动闹事、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等问题。
(三)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以及移民搬迁项目招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问题。
(四)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扰乱市场等问题。
(五)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非法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等问题。
(六)在行业管理方面,欺行霸市、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等问题。
(七)在执法查处方面,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问题。
(八)在信访维稳方面,以涉地涉矿问题为由,煽动、组织群众缠访闹事、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等问题。
(九)在履职方面,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方案》最后提出三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工作。各(股)室、分局,下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扎实、做牢固、做细致。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分局,下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团结内部一切力量,通力合作,举全局之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做好摸排。各(股)室、分局,下属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动力,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原则,及时搜集各类摸排线索,并于每月**日由负责人签字后报局扫黑办公室备案,没有线索的实行零上报。
目前,该《方案》已下发至各(股)室、分局,下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