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采购“325nm激光器”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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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受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nm激光器”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专家意见如下: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nm激光器达到如下要求: *、功率:**mW;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号楼*楼联系电话:****-********联系人:郇为凯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苏州市卫******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