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纳雍县五措施扎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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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纳雍县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在全县开展非法办学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的建议》(毕监建〔****〕*号)要求,纳雍县五措施扎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比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将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作为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宣传。县教育科技局要制定明白卡向民众发放,明白卡载明合法民办学校和非法民办学校名单,要发挥好宣传车、电视台、新媒体、公告牌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要组织教师召开会议,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在民办教育机构任职兼薪、进行有偿家教和有偿课外辅导,同时向学生宣讲在非法办学机构就读的风险,引导学生进行正确选择;包村领导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政策法规的宣讲,宣讲非法办学的危害性和惩治措施及政策法规、宣讲民办教育准入条件和程序,多举措营造清理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是部门联动。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四是落实包保。对非法办学的清理整治工作实行层层包保责任制,县教育科技局切实做到局班子包片区、股室包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包校;乡镇(街道)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包校。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对非法办学进行严肃查处。 五是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过程监管,防止整治后出现反弹;由县督办督查局对各乡镇(街道)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在督查检查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