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瓮安:“四个精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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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明确问题导向,精准动员部署。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革除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浮于表面、调查研究走过场等不良工作之风;解决“阳奉阴违、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充分发挥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举报受理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实施监督。  整治不正之风,精准自查自纠。一方面要求领导班子及成员、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谈心谈话等方式,实事求是,对标对标,查摆问题,填写《领导班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干部个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另一方面针对班子自身和干部职工自查出来的、组织检查反馈的问题,剖析危害和根源,找到症结,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订措施,明确时限,逐一销号。  加强纪律建设,精准监督检查。瓮安县纪委县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对“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行为,严肃问责。对反映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予以起底,对窗口部门、服务部门进行暗访、走访,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假作为问题。结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对所监督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特别是“零报告”或避重就轻等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从严查处自查“走过场”、瞒报漏报、整改不力、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改后又犯等问题,对查实的一律点名通报曝光。  严肃问责机制,精准深化问效。瓮安县纪委监委积极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引导党员干部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作风,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要求,举一反三,久久为功,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整治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专项工作,着重从重大群体事件、失职渎职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中发现问题线索,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组织和领导责任。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灵活运用党内文件通报、公开曝光等方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持续释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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