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供水规范化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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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城〔****〕**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
为加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保障城市供水和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各级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按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要求,抓紧建立建全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工作,加强对所辖市、县(市、区)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和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供水企业水质达标,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二、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的组织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供水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工作结果于每年*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考核工作组对全省实施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工作现场考核将与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一并进行。
三、****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年,我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并结合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工作,按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要求,组织考核组于****年**月份对全省各城市进行考核打分。并同步进行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工作现场考核,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各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对于存在问题或虚报情况的城市进行重点督办整改并跟踪考核。
联 系 人:周莉莉 陈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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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