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关于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一、对*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二、对**件规章、*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废止或者修改。本决定自****年*月*日起施行。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铁道部部长:盛光祖水利部部长:陈雷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民航局局长:李家祥****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