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尚文明新风细化纪律要求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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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月**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关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事项的通知》,并向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重申并细化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强干部职工队伍融合,全面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政治生态和干事环境,确保“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市局党组在《关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纪律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规定了操办喜庆婚丧事宜的项目种类、操办标准以及收受礼金的数额上限,并提倡同事之间不收受礼金。
通知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除婚礼、葬礼外,禁止操办其他喜庆婚丧事宜,如生子、生日、迁居、晋职、升学、出国、入伍、开业、就业等事项。市局本级人员参加婚礼、葬礼的,以科室为单位,提前将礼金或慰问金交至市局机关党委,由专人收集后统一送交事主。礼金或慰问金额度自愿,但不得超过***元。凡赠送或收受礼金超过市纪委规定标准的,一律视为违纪,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该举措既破除了陈规陋习,倡导了文明新风,杜绝了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的发生,又增进了同事之间的感情,促进了团队的融合,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