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我县多举措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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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以来,我县全面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提高政治站位。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并召开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加大力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凤山县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凤政办〔****〕**号),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局、国土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指导和督促各单位落实清理整治任务和要求,确保全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大力宣传引导。通过发送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等***余份,大力宣传“大棚房”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以及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共同拒绝和抵制“大棚房”违法行为,为清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摸底排查。对照中央和自治区“大棚房”清理整治标准,准确把握政策,科学界定范围,既不盲目扩大范围,也不随意变通缩小,强化拉网式排查和实地抽查核查,做到逢区必核、逢园必查、逢棚必进,全面彻底清理排查,确保落实政策不走偏不走样。依法整治整改。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大棚房”问题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区分问题性质,明确相关政策,细化整治整改标准,确保“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到位。据悉,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塑料大棚***个及生产附属设施棚*个,涉及耕地面积面积***亩;排查自治区、县、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个,涉及耕地面积****亩;排查设施农用地图斑**个,涉及耕地面积***亩;排查“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比对疑似图斑***个,涉及耕地面积***亩。在清理排查过程中,核实“大棚房”违规用地问题*件,现已按要求整治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