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苏家屯区政府制定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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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政府制定集中饮用水水源地
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苏家屯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苏家屯环保分局结合全区实际情况特制订《苏家屯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本预案所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污染、破坏等原因,致使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或破坏的事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风险级别。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 苏家屯分局将积极做好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处置和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