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阜康市公安局四套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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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公安局四套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采购项目由招标人阜康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金来源:预算拨款,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相关要求。
*、本项目特殊要求: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安防监控)及以上资质;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四套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预算:**万元整。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天麒工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室)报名。
*、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天麒工程******(单位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阜康分公司、开户银行:阜康******开户账号:*********************、开户行行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天麒工程******财务室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报名时需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安防监控)及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五、询价文件领取地点、时间:新疆天麒工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室),询价文件费***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内)上午:**:**-**:**下午:**:**-**:**
六、各报价供应商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并且提供详细产品品牌及参数信息,所投产品参数信息真实准确。
七、针对本次项目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天麒工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室),供应商须到场参加采购活动。
十、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安装、调试完成后付**%,验收完成后付**%,质保一年后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阜康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采购人:阜康市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范玉祥 ***********
张胜利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
联系人及电话:陈秀文 张欢 ****-******* ****年*月*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