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余杭区文化艺术中心二期临湖雕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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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余财国资【****】**号)等规定,现就余杭区文化艺术中心二期临湖雕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文化艺术中心二期临湖雕塑工程(临平新城*******)。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内容概算金额:***万元, 工期**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认可的经营范围含雕塑设计、制作的企业;*、拒绝联合体投标。五、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报名地址:南苑发展大厦*楼会议室;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七、招标文件领取:另行通知八、开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九、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元整,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企业保证金缴纳,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开标后无息退还。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企业不用再缴纳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需做进投标文件)。户名: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帐号:*******************、开户行:工行余杭支行、形式:银行汇票或电汇或网银(拒收现金,以现金缴款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作无效标论处)各投标单位请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缴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交至招标人(南苑发展大厦四楼),在开标现场至招标人代表处领取收据(缴纳转账支票的需等确认金额到账后开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需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分支机构等的账户缴纳投******:******(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号);联系人:李钱;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人:杭州****** ;联系人:朱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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