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创新型医疗器械产品审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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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并获批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时,结合企业申请允许直接挂网。挂网时将全国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最低价(全国最低价)和陕西省医疗机构最低采购价的低值作为限价,交企业确认后纳入相应类别的限价挂网品种目录。 经审核,******、乐普(北京)******申请的纳入限价挂网品种目录的申诉符合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号)一楼受理大厅五六号窗口 联系电话:***-******** 、***-******** 附件:创新型医疗器械审核结果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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