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19年4月3日关于撤销以下单位(个人)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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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号)的规定,以下企业的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区环保局审批。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二十条“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之规定。我局认定以下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建设单位/个人 项目名称 备案号 地址 尚义刚 内江金宝养殖专业合作社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安乡干坝村*组 曾云峰 内江圆点养殖专业合作社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安乡干坝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