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济南市天桥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济南市天桥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济南市南大槐树沟(幸福街~兴济河)综合整治工程天桥区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市天桥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济南市南大槐树沟(幸福街~兴济河)综合整治工程天桥区段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cn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朝阳街*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济南市南大槐树沟(幸福街~兴济河)综合整治工程天桥区段项目济南市南大槐树沟(幸福街~兴济河)天桥区段济南市天桥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山东新达环境******项目为济南市南大槐树沟(幸福街~兴济河)综合整治工程天桥区段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一)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场地清理、土方开挖、建筑材料运输、建筑物拆除等产生的扬尘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作业排放的汽车尾气影响局部环境,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施工期扬尘的总体影响较小,且其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均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生态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噪声影响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施工期间,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土方、河道垃圾、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