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芮城县环境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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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环境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受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芮城县环境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芮城县环境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cxggzyjyzx****--***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项目内容:环境综合管理系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拟定供应商:山西华****** 四、其它事项: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为了有效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服务能力、信息化能力,进一步促进数据资源整合,落实国办发(****)***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我局需要对现有办公OA系统模块、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功能集成,同时新增建设项目审批智能上报模块、一企一档模块、监察执法模块、行政审批信息提取模块、督查考核模块、行政处罚信息上报模块、环保目标责任管理模块、监督监测模块、工作统计模块、法律法规模块等十二个模块,以形成一套环境综合监督管理系统。上述系统的所有模块在建设和集成过程中,既要实现与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数据互联互通,还需要环保专业智能搜索引擎作为技术支撑。由于我局行政审批信息要实时上报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是省厅“山西省环评审批数据购买服务”的唯一供应商,并负责制定我省环评审批报送数据规范。为确保我局环境综合监督管理系统顺利建设,******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提供产品服务和技术支持。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五、拟定开标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六楼***室 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机构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