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区新建电子警察系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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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区新建电子警察系统项目结果公告 ******受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委托,就其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区新建电子警察系统项目组织了竞争性磋商开评标活动,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区新建电子警察系统项目 二、采购编号:南阳政采磋商-****-** 三、评审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评审地点:******评标室 评审小组成员:史峰、刘士平、张振生、李奕、赵双 四、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完毕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阳市车站南路****号 联系人:李长顺 联系电话:***********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联系人: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南阳市新华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厅*楼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 六、发布公告媒介: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服务费金额: 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号】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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