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周至县民政局关于2019年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复审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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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市民发[****]***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逐一进行审查确认。
凡****年*月在册享受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保障的对象,应于*月*日至*月**日期间,积******周至民政入户工作组、村(社区)、镇(街)和县民政局做好调查认定工作。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非在册低保家庭,城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元,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元且财产状况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困难群众,可随时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镇政府随时受理、月月审核、县民政局月月审批。
希望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相互宣传、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保证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周至县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