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隆林县天生桥镇岩场龙桃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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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年第**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组织专家对《隆林县天生桥镇岩场龙桃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号),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年*月*日下班前送达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地矿股,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龙山街**号,邮编******,联系人:李计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doc专家评审意见.rar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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