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钟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钟国土资告〔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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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根据《关于做好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月报分析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号)及《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工作制度(试行)》(桂国土资办[****]***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年第一季度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写了《桂林市****年第一季度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现将报告内容汇报如下:一、国土资源管理形势总体情况(一)土地资源*、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年是我市推进建设桂林世界旅游城的关键年,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量不断加大,截止*月底我市共上报*个批次项目用地,共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公顷。 由于区厅没有下达我市****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因此我市****年准备报批的所有项目均没有上报,导致我市本季度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为*。*、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截止*月底,我市建设用地供应宗数为***宗,供应总量为***.****公顷,包括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公顷,其中出让***宗,面积为***.****公顷,成交价款*.***亿元(协议出让***宗,面积**.****公顷,成交价款*.****亿元;拍卖出让**宗,面积**.****,成交价款*.****亿元;挂牌出让**宗,面积**.****公顷,成交价款*.****亿元);划拨**宗,面积为*.****公顷;按照供地用途区分:商服用地面积**宗,总面积**.****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宗,总面积**.***公顷;普通商品房***宗,总面积**.****公顷;经济适用房*宗,总面积*.****公顷;廉租用房*宗,总面积*.****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宗,总面积*.****公顷。今年供第一季度地宗数较去年第一季度有较大提升,供地面积较去年第一季度略有下降。*、建设用地预审情况截止*月底,我市共预审建设用地**宗,预审总面积**.****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预审项目均为市县级立项项目,除临桂县和恭城县各*宗项目外,其余项目均为城区立项项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截止*月底,共发现违法案件**起,涉及土地面积*.**公顷,占用耕地*.**公顷(其中村组集体*件,涉及土地面积,*.**公顷;企事业单位*件,涉及土地面积*.**公顷;个人**件,涉及土地面积*.**公顷);本期立案**件(其中村组集体*件、企事业单位*件,个人**件),涉及土地面积*.**公顷,占用耕地*.**公顷;共结案*件(其中企事业单位*件,个人*件),涉及土地面积*.**公顷,其中用耕地*.**公顷。由此可见,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执法监察支队加强了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发现违法用地数量较去年第一季度有较大的增长,立案率较去年一季度有较大的提升。*、土地抵押登记情况截止*月底,我市共抵押****宗,宗面积***.*****公顷,评估总金额**.****亿元,抵押总金额**.****亿元,其中抵押商服用地***宗,面积**.****公顷,抵押金额*.****亿元;抵押工矿仓储用地***宗,面积***.****公顷,抵押金额**.****亿元;抵押住宅****宗,面积***.***公顷,抵押金额**.****亿元。(二)矿产资源*、地质灾害情况今年以来,截止至*月**日,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起,因灾造成*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其中崩塌*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地面塌陷*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由于我市一季度正值雨季,降水多,容易造成地质灾害。我市加大值班力度地质灾害巡查和监控以及防治到位,对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等应急措施恰当,****年一季度发生地质灾害数量较去年第一季度大幅减少。二、当前桂林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城市发展滞后。今年桂林市已获得《国土资源部关于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号),对未来旅游用地项目需求会不断加大,然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预留旅游项目用地指标方面严重不足,很难满足未来桂林市旅游项目用地需求。由于近期上马了很多新的旅游产业项目在原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没有安排且文本中也没有列出,导致近期发展的旅游产业用地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我市建设项目集中,用地量大,占用耕地面积也大,而我市后备耕地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在土地开发整理方面,尽管我们不断加大力度,采取很多办法和措施,但有些县区还是没有将占补平衡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经费没有保障、资金到位率不高、土地开发验收工作跟不上,给耕地占补平衡的执行带来较大压力,随着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越来越多。各城区开垦耕地资源的积极性也不高,加上城区范围内耕地开垦的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平衡面临很大压力。原本开垦耕地资源比较丰富的雁山区,经过多年来对城区耕地占补指标的贡献,现在耕地资源也日趋减少,其他城区早已无耕地资源开垦,也就没有耕地占补指标可用。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对旅游产业用地规划修改调整模式的创新旅游产业用地项目发展是我市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市已获得《国土资源部关于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号),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约束性指标不突破的前提下摸索拟定旅游用产业地规划修改调整实施方案,明确旅游项目的合规标准,对旅游项目调规门槛进行规定,对项目规划修改和调整的程序进行明确,为我市重大旅游项目的建设做好保障。(二)探索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分享收益的用地模式建立健全政府、旅游开发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收益分配机制。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集体土地参与旅游项目开发的模式,让农民“不失地、不失业、不失居”,分享旅游发展成果。对依法批准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主开发旅游项目,或采取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所有权、用途和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和农民以多种方式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项目开发。(三)对我市旅游、公益等项目用地中不涉及转用的部分用地支持以“只征不转”方式报批。我市为旅游大市,且以自然观光旅游为主,游客到桂林旅游之目的,是观赏桂林绝无仅有的自然风光,放松心情,陶冶情操,这也是我市旅游业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我市绝大部分景区、景点都保持土地原貌,只需进行极少量的旅游设施建设,也唯有如此,才能赢得游客的长期青睐。现有景点基本上都保留农用地现状,只对土地进行征收,以便统一管理,这就是典型的“只征不转”,为适应我市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需要,申请“只征不转”的适用范围为:一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主题公园、休闲观光农业、高尔夫等旅游项目,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按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分类管理。对使用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建设新能源、旅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项目,需转为建设用地部分办理用地手续,不需转为建设用地部分,继续保留农用地。二是对人工水库水面用地,实行“只征不转”; 旅游景区内道路、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用地在不超过总用地*%以内且不占用耕地的,按农业设施用地管理。三是对符合桂林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的旅游项目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分类管理,据其建设情况实行“只征不转”;农家乐用地保留农用地不变的实行“只征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