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业务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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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地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按照省民政厅要求,自*月*日起我市内地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调整为由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为保障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的顺利调整,提升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水平,近日,在广电大酒店举行了全市婚姻登记培训班。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彭为鹤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济南市婚姻登记处主任王小媛应邀作了授课。彭为鹤在讲话中指出,婚姻登记机构是民政部门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婚姻登记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民政部门的形象,还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甚至影响到中国的国际形象。要求婚姻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登记,加强学习,掌握做好新形势下婚姻登记工作的知识和本领,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使婚姻登记机关成为政府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窗口。王小媛主任结合具体案例,从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政策法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东港区婚姻登记处主任苏敏就国内婚姻登记出现的新情况和注意问题进行了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进行了集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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