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法学会平衡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吉林警察学院召开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月**日,吉林省法学会平衡法学研究会****年年会暨“平衡法基础理论的构建与完善”学术沙龙在吉林警察学院召开。
吉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傅铁铸,吉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马至隆,吉林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平衡法学研究会会长贺电,吉林省司法厅正厅级巡视员、平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禹治洪,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朴永刚,以及来自吉林大学、吉林省社科院、吉林财经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等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出席大会。会议由吉林省法学会平衡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琳琳主持。
傅铁铸代表吉林省法学会致辞。他传达了刚刚闭幕的吉林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强调一是要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二是始终牢记历史使命,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始终牢记基本要求,把研究会建设成为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新型法学社团”。
贺电作了题为《平衡法理论的几个问题》主旨发言,分别从平衡法的产生背景、平衡法的价值功能、平衡法的理论特征、平衡法的体系构想、平衡法的实践主张等五方面系统阐释了平衡法独特的研究风格和体系化的理论观点。
学术研讨阶段,参会代表就平衡法基础理论的构建和完善展开积极的交流和探索。长春理工大学副校长、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学会宪法研究会会长、平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研究生导师赫然教授指出,平衡法的提出是现实的需要,平衡法是法学的基本方法论,应当在立法、司法中确立利益优先模式,实现法律实践中的利益平衡。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法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蔡立东教授指出,西方社会自然资源丰富、发展水平高,但社会秩序出现问题,平衡是每个社会追求的目标。农业社会有农地的法权关系冲突,工业社会有资产流动性释放的矛盾,信息化社会要解决信息权益的平衡分配。平衡法应守住传统、守住基础,把握社会大趋势,用平衡的法治技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为解决社会焦点问题提供理论主张和政策建议。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平衡法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徐岱教授指出,平衡法理论架构越来越丰满,基础越来越夯实,平衡法应结合西方法哲学思想中的平衡理念,聚焦中国社会现实问题,在活化平衡法的方式和方法基础上,使平衡法既有宏大叙事框架又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杜宴林教授指出,平衡法在研究视角和分析思路方面取得重大进步,给法学研究带来重大转向,平衡法是平衡的高效益状态,权利、权力、义务的平衡是互利性正义,应在贯彻法的基本原则过程中建立平衡的刚性机制,实现多元价值选择下的利益平衡。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冯彦君教授指出,平衡在法学研究立法论和解释论中占有重要地位,平衡思想贯穿于法益实现的两种机制中,劳动法应当运用平衡法思想解决自身体系定位问题。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宋显忠教授指出,平衡法面对实践,弥补了法学理论的缺失,平衡法把职权、职责、权利、义务做为基本的法律资源,通过确立平衡原则、平衡方法、平衡标准,为资源的平衡配置提供新的模式,促进了司法改革的均衡发展。
吉林省法学会马至隆副秘书长梳理了平衡法理论的相关成果,肯定了平衡法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平衡法是对权利本位的发展,是对省法学会的重大贡献,是第七届法学会的主要工作成绩。
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会长、平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张秋华教授运用平衡法原理论证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为“维护整体利益平衡”原则,该原则能够容阔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内涵,指出,平衡法为解决经济法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
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平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文钧教授总结了在法学教学中贯彻平衡理念、传授平衡思想的具体作法和取得的工作成绩。
吉林大学法学院刘红臻副教授肯定了平衡法以主体间性为基点的论证思路,指出平衡法“关系视角”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是沟通中西方法律文明的桥梁,能够更好地阐释平衡法与权利本位之间的关系。
平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司法厅巡视员禹治洪指出,平衡法理论有深厚的文化根基,着眼于中国的现实问题,提供了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具体路径,对法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平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岱教授对研讨会作闭幕致辞和学术总结。徐岱教授充分肯定了平衡法理论所取得的成绩,并对平衡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形成有效的智力成果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据介绍,本次年会以“平衡法基础理论的构建与完善”为主题,与会代表深入思考平衡法的基础理论问题,从历史、文化、哲学、经济、社会以及平衡法在部门法中运用等多视角深化、活化了平衡法的基础研究,为彰显法学研究的中国特色贡献了立场、智慧和经验,本次年会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