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汕头海关办公室互联网信息监测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公告 (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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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汕关财发〔****〕*** 号),现将汕头海关办公室互联网信息监测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办公室互联网信息监测购买服务项目 四、具体内容: 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接受劳务派遣人员*名,负责完成汕头海关互联网信息监测工作;互联网信宣工作;收集、整理及文案编辑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名供应商必须具有劳务派遣的经营范围; (三)报名供应商派遣到我单位的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男女不限,年龄**-**周岁,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及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需具备相关岗位*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办公室软件应用;*.对新媒体信息及渠道有一定了解;*.善于文字编辑及汇总; (四)报名供应商须负责承担派遣人员的薪酬及五险一金、社保、医保、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等,派遣人员由我单位考核通过,预留候补人员作为正常派遣人员请假等意外替补。 (五)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六)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七)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准转包; (九)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七、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经询价小组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带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号副楼***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手机号码;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五)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七)报名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八)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含是否有过严重违章;中标后项目不转包的承诺等)。 八、联系人:李同志 ;联系电话:******** ;传真:********。 九、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专此公告。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年*月*日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我要纠错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