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关于“滨江新区市政道路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 O”的修改通知(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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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江新区市政道路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O”的修改通知(***号)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滨江新区市政道路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O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一、滨江新区市政道路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O招标文件(市政道路部分)(上册)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页第***.******.***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资质条件:①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丙级资质单位与上述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标明其负责相应级别设计资质路段的设计工作,并明确市政部分设计的总负责单位。修改为:①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丙级资质单位与上述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标明其负责相应级别设计资质路段的设计工作,并明确市政部分设计的总负责单位。二、《第二层级子项目合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市政工程适用)(**** 年版)》第***.******.***条款:“变更(增加部分)工程在财政部门审核定案的预算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项目,相应定额子目有其内容的,可套用相应定额确定单价。按照****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利润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按 **%计算,工程实施时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江门工程造价信息》计算(没有造价信息的按工程实施时的采用厂商询价的形式确定材料价格)。以上各类工程总价再乘以(*-下浮率)为变更(增加部分)工程总价(下浮率为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下同)。”修改为:“变更(增加部分)工程在财政部门审核定案的预算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项目,相应定额子目有其内容的,可套用相应定额确定单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我市政府投资项目计价的相关惯例规定及变更(增加部分)工程实施时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江门工程造价信息》计算(没有信息价的按工程预算编制时材料定价原则确定材料价格)。以上各类工程总价再乘以(*-下浮率)为变更(增加部分)工程总价(下浮率为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下同)。”三、招标文件相应地方按本通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 关于“滨江新区市政道路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O”的修改通知(***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