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县实验幼儿园实行“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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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规定》从*月*日起开始执行。实验幼儿园认真解读文件精神,并及时贯彻落实,从*月底就开始实行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园行政人员担任,每天早上到厨房“验收”当天的食材,对当天食材、厨房的卫生情况、操作人员的规范操作以及饭菜的色、香、味等情况进行一一检查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天走进班级与孩子们一起品尝、交谈、分享,重点了解饭菜是否可口?软硬是否适中?搭配、数量是否合理?孩子们喜不喜欢?并了解孩子们的用餐习惯等等。陪餐不只是在一起吃,更重要的是在陪餐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听取保教人员及孩子们的意见、建议并针对“陪餐”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的记录。长期以来,县实验幼儿园一直都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重视食品安全和幼儿膳食的科学制订。接下来,学园将召开家长委员会,了解征集幼儿膳食花样、探讨家长陪餐等问题,以便进一步提高幼儿膳食质量,切实维护幼儿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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