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4月2日出差的高铁票能抵扣吗?深化增值税改革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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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出差的高铁票能抵扣吗?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位于北京,某员工*月**日乘f高铁出差至山东,*月*日返程,取得了注明该员工身份信息、乘车日期分别为*月**日和*月*日的******可以将上述旅客运输费用纳入抵扣吗?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号,以下简称“**号公告 ”)规定,自*月*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你公司取得的*月*日高铁车票,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月**日的高铁车票则******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退票费,并取得了*%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税******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答:**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纳税人****年*月**日前购进农产品已按**%扣除率扣除,****年*月领用时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的货物,能否加计抵扣?如果能,可加计扣除比例是*%还是*%?答:****年*月*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在*月*日前还是*月*日后。五、总局网站发布的《****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关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指的是什么条件?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年*月**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年*月**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所称“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是指上述规定的情形。六、某外贸企业于****年*月**日购进一批货物(原征退税率均为**%),取得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日,又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日,该企业将上述货物出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月**日。该批出口货物适用什么退税率?答:根据**号公告规定,自****年*月*日起,原适用**%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年*月**日前(含****年*月*日前),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按照上述规定,因该批货物出口日期在*月**日之后,过渡期已经结束,应统一适用**%******在****年*月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月销售咨询服务,涉及销项税额**万元(税率*%),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那么*月加计抵减额和应纳税额应当如何计算?答:按照《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依据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和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说明,纳税人在*月的加计抵减额和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以下称《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发生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万元)。《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可抵减额”=“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万元)。由于主表第**栏“销项税额”-第**栏“实际抵扣税额”=**-**=*(万元)《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可抵减额”,所以《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实际抵减额”=“本期可抵减额”=*.*万元。主表第**栏“应纳税额”=第**栏“销项税额”-第**栏“实际抵扣税额”-《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实际抵减额”=**-**-*.*=*.*(万元)。以上各栏次均为“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八、纳税人因前期购买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在****年*月*日以后转入抵扣时,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答:按照**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年*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该部分进项税额,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可在转入抵扣的当期,计算加计抵减额。九、某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答:按照**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纳税人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年**月购进不动产抵扣了进项税额的**%部分,尚未抵扣完毕的**%部分,****年*月*日以后可以分几个月进行抵扣吗?答:不可以。按照**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在****年*月**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的**%部分,自****年*月所属期起,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来源:*****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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