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新诚龙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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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大朗镇银朗南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 邮编:******项目名称:东莞市新诚******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村佛凹一街**号建设单位:东莞市新诚******环评机构:安徽中******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东莞市新诚******拟在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村佛凹一街**号(北纬**°**′**.**″,东经***°**′**.**″),主要从事五金螺丝、电子配件、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预计年生产五金螺丝****吨、电子配件***万件、塑胶配件***万件。项目员工人数为***人,均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每班工作*小时,每天*班制,年工作日计***天,年工作****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水处理措施:项目水磨床废水经设备内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及补充水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下水道,引至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废气处理措施:项目切边、搓牙、开料、机制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碎屑,金属碎屑的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易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维修工序产的烟尘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情况下,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的有关要求。
三、固废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和边角******回收处理;切削液桶、润滑油桶经收集后交生产商回收处理后回用于原用途;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四、噪声处理措施:对于项目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治理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公众参与情况:否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坚持在项目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项目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自我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增产减污。
五、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