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永泰县葛岭镇濑下古院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配套机制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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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葛岭镇濑下古院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配套机制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 告编号:樟公矿拍[****]**号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采矿权出让人)委托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拍卖葛岭镇濑下古院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配套机制砂)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出让项目简介*、矿区位置: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濑下古院*、出让矿种:建筑用凝灰岩*、矿区概况:(*)矿区范围坐标(****坐标系)A:X-*******.**,Y-********.**;B:X-*******.**,Y-********.**;C:X-*******.**,Y-********.**;D:X-*******.**,Y-********.**;E:X-*******.**,Y-********.**;F:X-*******.**,Y-********.**。(*)矿区面积:*.***平方公里(*)控制开采储量:***万立方米(*)开采规模:**.*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标高:***至***米二、出让方式、出让年限 出让方式:公开拍卖出让年限:**年,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算。三、竞买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采矿权(规模以上企业法人需持有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或商务部门和统计部门出具的规模以上企业法人证明文件),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除外。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内,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本次出让文件。*、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报名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相应材料书面报名申请,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矿区现场察看时间:竞买人需到实地踏勘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费用自理。五、资料要求: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竞买人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验原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规模以上企业法人需持有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或商务部门和统计部门出具的规模以上企业法人证明文件;(*)竞买承诺书;(*)符合有关规定的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在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永泰县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除外)。以上款项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六、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人应当认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资料,一旦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视为接受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的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相关程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格确认,领取《竞买人资格确认书》。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资格人少于*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拍卖;竞买资格人数达到*人或*人以上的,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知竞买人于****年*月*日**:**前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七、拍卖时间、地点*、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拍卖地点: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八、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采矿权拍卖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倍数。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限:****年*月*日下午*:**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竞买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支行帐 号: **** **** **** ****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永泰支行帐 号: **** ****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支行帐 号: **** **** **** ****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帐 号: **** **** **** ****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帐 号: **** **** **** ****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 **** **** **** ****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成交确认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一)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本次拍卖的采矿权不设保留价。(二)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三)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及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当场签订《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应在*个工作日内,以在永泰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或具有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在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办理预核准且登记成立的企业,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按规定签订《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受让人资格,出让人有权收回采矿权,竞得人缴纳的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风险提示(一)本次公开拍卖的采矿权范围内、矿山道路及加工区的用地补偿(含地面物赔青、拆迁补偿、地面物清理等)等工作由葛岭镇人民政府和所在地村委会负责协调落实,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支付;临时堆料转运点的租赁、补偿等工作由塘前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落实,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矿山途经源石搅拌站工业用地的道路由葛岭镇人民政府协调矿山和源石搅拌站共同使用,矿山使用道路的相关补偿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协调后,应由竞得人支付的费用,若无法达成协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受让人资格,竞得人已缴纳款项不予退还。(二)本次公开拍卖采矿权的矿山要按规定的比例(资源量的**%)配套生产机制砂;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筹建过程中应按“三合一方案”同步建设,在正式投产时必须符合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须采用国内先进的矿山开采生产技术,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护工作,严防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及次生地质灾害。对不按规定比例配套生产机制砂,不严格执行环保、矿山安全“三同时”制度,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十一、其他事项(一)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本次采矿权拍卖活动的承办人,拍卖工作人员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二)在报名截止时,通过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达不到*人(不含*人)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三)本次拍卖采矿权成交价即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采矿权公开出让前期费用、矿山综合治理费用及本公告第十条第(一)款提及的费用。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竞得人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交永泰县财政局指定专户(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缴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公开出让前期费用**.*万元由竞得人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交至出让人指定账户;矿山综合整治费用****万元由竞得人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交**%,余下**%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清,均缴交至出让人指定账户。若采矿权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有关款项,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采矿权竞得人已缴的有关费用(含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次拍卖活动产生的费用(含登刊公告、现场拍摄、制作出让文件等)由采矿权竞得人负责支付。(四)采矿权竞买人必须在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永泰县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除外)后方可报名。(五)采矿权竞得人要在其银行账户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报我局备案;基金根据“三合一”方案确定的经费预算,以及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安排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进行缴存,计入生产成本。基金由采矿权竞得人自主使用,基金提取、使用及“三合一”方案的执行情况须列入福建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六)鉴于矿山途经源石搅拌站工业用地周边的生态公益林地已由源石搅拌站按工业用地进行报批,矿山途经源石搅拌站工业用地的道路由葛岭镇人民政府协调矿山和源石搅拌站共同使用,矿山使用道路的相关补偿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其他的原则上不占用生态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作为临时用地的情况下,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应配合和支持采矿权竞得人申请办理林地征占和临时用地手续。(七)矿山用电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申请协调,县供电公司给予积极配合。(八)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前,办理应急管理、水利、林业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九)采矿权竞得人须按规定全部在我县缴纳相关税费。(十)采矿权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不能按时支付有关款项,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已缴的有关费用(含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一)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测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十二)在公告期内若对拟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告期内收到为准)。对公告期间反馈有异议的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相关出让手续。(十三)本次公开拍卖采矿权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十四)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拍卖出让公告具有解释权。十二、联系方式*、单位: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 *、单位: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号联系电话:****—********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 附表 矿山采矿权拍卖编号矿山名称矿区范围(****坐标系)矿种矿区面积(平方公里)资源量[***](万立方米)出让年限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矿山闭坑后综合整治费用(万元)编制详查地质报告及评审等前期投入费用(万元)樟公矿拍[****]**号永泰县葛岭镇濑下古院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配套机制砂)A:X-*******.**,Y-********.**;B:X-*******.**,Y-********.**;C:X-*******.**,Y-********.**;D:X-*******.**,Y-********.**;E:X-*******.**,Y-********.**;F:X-*******.**,Y-********.**。开采标高***至***米建筑用凝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