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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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受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编号:HR*******号二、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里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四、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商应具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力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号悦洲广场*楼***房)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近三个月已依法纳税和缴纳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注:*时**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号悦洲广场*楼***房);八、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九、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号悦洲广场*楼***房)。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小姐电话:****-*******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号悦洲广场*楼***房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联系人:林小姐电话:****-*******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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