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扬州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4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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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真):****-********
通讯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号
邮 编:******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相关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扬州西北绕城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扬州市西北绕城高速公路(丁伙枢纽—润扬主线站)************本次扩建工程起于 S** 启扬高速和 G* 京沪高速公路交叉处的丁伙枢纽, 向西途经江都区(丁伙镇、 仙女镇)、 广陵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邗江区(槐泗镇、 酒甸镇、 西湖镇、 杨庙镇、 新盛街道、 蒋王街道、 汊河街道), 最终经 G** 沪陕高速交叉处的汊河枢纽,止于其南侧的润扬主线站,全长约 **.***km 。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其中丁伙枢纽 - 汊河枢纽段( K*+***-K**+*** ) 双向八车道; 汊河枢纽 - 润扬大桥主线站段( K**+***-K**+*** ) 双向六车道 + 辅道; 设计车速***km/h*、公众参与诚信承诺*、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一)施工期各类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设置临时污水收集系统、沉淀池等,施工期废水不能回用的部分须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施工期废水直接排入沿线地表水体。(二)严格落实《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各项防尘要求,避免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施工过程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做好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以新带老”措施,针对超标敏感点采取声屏障、隔声门窗、低噪声路面等降噪措施,有效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环境的影响。敏感点声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相应功能区要求,室内声级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昼、夜间住宅允许噪声级。(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防止对沿线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六)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大临工程均不得设置在生态红线管控区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减少取土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对工程临时占地、弃土区等及时采取生态修复措施。(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池,避免桥面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进入地表水体。(八)营运期瘦西湖服务区及沿线收费站生活废水应做好收集,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服务区加油站配备油气回收装置,油气排放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