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温宿县人民法院关于温宿县交通路10号幸福小区1-11001室门面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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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宿县交通路**号幸福小区*-*****室门面房进行拍卖的公告 温宿县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https://***.******.***/****/**)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交通路**号幸福小区*-*****室门面房。该房屋建成于****年。房屋产权证号为********,房屋使用性质:商铺,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入房双开铝合门,外墙帖面砖,内墙刷涂料,地板铺地板砖,通天燃气、通电、通水、通暖、通信通讯。整体拍卖,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易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特别提醒:对本标的物感兴趣的竞买人,请联系拍辅机构看样,参与竞拍出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已经全部知晓。详情阅读《竞买须知》。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按法律规定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法院、辅拍机构均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如遇大额支付无法提交报名的,请联系辅拍机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温宿县人民法院,收款账号:*******************;开户银行:******温宿支行,行号:************)。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物;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五日内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温宿县人民法院(地址:温宿县托乎拉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温宿县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温宿人民法院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托乎拉路***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易拍******联系人:孙先生(新疆易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解放北路为民服务中心***室 温宿县人民法院****年*月*日 温宿县交通路**号幸福小区*-*****室门面房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