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绥滨县通达路片区21号地块(平福小区A区、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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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通达路片区**号地块(平福小区A区、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第一标段中标公示
绥滨县通达路片区**号地块(平福小区A区、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已于****年*月*日**:**分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确定中标人。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
一、项目名称:绥滨县通达路片区**号地块(平福小区A区、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标段
二、招标人:绥滨县城******
三、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
第一名:鹤岗****** 得分:**.**分
第二名:黑龙江省龙****** 得分:**.**分
第三名:****** 得分:**.**分
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预中标候选人:鹤岗******
项目经理:李龙梅 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预中标价格:*******.**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计划工期共***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招标人:绥滨县城******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以上结果公示三天,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后,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