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南溪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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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明节的来临,到野外从事农业生产、上坟扫墓、春游踏青的人员骤增,加上近期睛多雨少、气候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火灾隐患大,极易因用火不当而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我区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保护我区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宜宾市南溪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从****年*月*日至*月**日为全区森林禁火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炼山、烧荒烧灰、烧秸杆、野炊、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点香烛和烧纸钱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违者依法严惩。森林防火实行有偿举报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火监督,凡对林区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奖励。(举报电话:*****,****-*******,****-*******)特此通告宜宾市南溪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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