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阜新市环境保护局海州分局关于2019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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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年*月*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废弃煤矸石山综合利用项目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煤城西路**号阜******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废弃煤矸石山综合利用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煤城西路**号。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为****m*。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废弃煤矸石山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万元。本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新建煤矸石洗选分离生产线。一、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场地抑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二、营运期*、废气破碎筛分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m排气筒排放,通过降尘后,粉尘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装卸废气通过控制铲车料斗高度,减小下料粉尘等措施;运输过程中应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定期对路面洒水增加湿度,抑制扬尘产生。厂区内皮带输送、厂房、原料堆场及产品堆场密闭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废水洗矸废水及煤泥水应排入防渗循环水池内,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场区防渗旱厕,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噪声破碎机、矸筛及跳汰机等其它发声设备要做好减振工作,在适当位置加设减振装置等,同时建筑隔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循环水池污泥及除尘器收集粉尘混入煤泥中统一出售;选煤后产生的矸石,厂内暂存后,统一出售给制砖厂。 二、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日) 三、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四、传 真:****-******* 五、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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