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繁昌县司法局采购乘用车辆项目(2)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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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司法局采购乘用车辆项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繁昌县司法局采购乘用车辆项目(*) 项目编号: WH**CG****HW****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戴店村 成交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座商务车,规格型号:别克GL*,数量:*辆,单价:******.**元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徐荣 马晓阳 祁知礼 采购人名称:繁昌县司法局 地址: 繁昌县繁阳镇华阳中路*号 联系人:祁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号旺座曲江E座*幢*单元**层*****号 项目负责人: 万建军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 **时**分**秒至****年**月**日 **时**分**秒(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繁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废标情况:*、废标单位:芜湖******;废标理由:(*)、无技术支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误,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意见:废标。 *、废标单位:******;废标理由:付款账号与开户账号不一致,违反采购法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意见:废标。 *、废标单位:无******;废标理由:交货地址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意见:废标。 *、废标单位:芜湖******;废标理由:交货地址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意见:废标。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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