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湖州市吴兴区环保局 ““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终端服务二期项目” 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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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吴兴区环保局““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终端服务二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吴兴区环保局二.采购项目名称:“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终端服务二期项目”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四.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终端服务二期项目”项****万元“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终端服务二期项目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申请理由:*、“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终端第一期服务于吴兴区“河长制” 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DY****-*)中完成采购,该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负责实施(该项目于****年*月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本次采购内容与前期项目一致,为一期项目的延续。*、湖州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由************承建,所有的采集终端与该平台为有机整体,不适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保证二期项目的功能与原有项目保持一致性,实现对服务配套要求的无缝对接,同时保护原有项目的投入资金,节约成本。七.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湖州市太湖路***号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肖嘉宁经济师湖州市地方税务局*梁恒其他湖州市南浔区信息中心*丁雪梅工程师湖州市财税局九.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十.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吴兴区环保局联系电话:****-*******联系人:章主任传真:/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顾燕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号 湖州市吴兴区环保局****年*月**日附件信息:专家论证意见.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