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信息化与信息安全运维项目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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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信息化与信息安全运维项目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信息化与信息安全运维项目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XM****_******_******-JH***-XM***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范君、曹武宁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号联系方式:张勐,********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君、曹武宁,***-********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包:信息系统及其支撑软硬件设备设施运维和网络运维最高限价:***.****万元;数量:*项第*包: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渗透测试、安全运维及应急响应最高限价:***.****万元;数量:*项第*包: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最高限价:**.****万元;数量:*项第*包:北京CA数字认证证书及支撑软硬件运维 最高限价:**.****万元。数量:*项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在经过十余年信息化建设后,目前已建成覆盖传染病、免疫规划、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等全市各个防病工作领域的多套信息系统。为保证全市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运行、保障各防病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转、确保全市防病数据的安全可用、保障卫生防病办公网络畅通、杜绝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信息系统现状与未来发展需要,采取但不限于通过现场值守、日常监测、日常巡检、故障修复、预防性维护、设备及部件更换、应急响应等方法,做好招标人信息化与信息安全运维。其余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方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独立的服务承诺章节,将所有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 **:** 至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号楼)***室 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满足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持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从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并登记备案且不能参与本次招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 **:** 五、开标时间:****-**-** **:** 六、开标地点:******(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号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无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